环南新村及周边出让地块涉及茶园河河道改道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南新村及周边出让地块涉及茶园河河道改道工程(监理) 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榕晋发改基[2025]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北二环中路南侧,茶园路东侧,香槟路西侧 。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为内河综合整治工程,新建茶园河河长约395米,宽约12米。新建桥梁1座、现状天桥梯道改造1处,新建桥梁最大跨径8米,总长16米,天桥梯道最大跨径15.07米,道路长度:95.511m,道路修建宽度:16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雨污水重力管d300mm~d1000mm,污水压力管DN150mm、DN200mm,补水管DN400mm,给水管道DN300mm,灌溉管De32mm~De75mm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环南新村及周边出让地块涉及茶园河河道改道工程(监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驳岸工程、土方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截污工程、补水工程、电气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的全过程监理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35299259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5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44707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8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不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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