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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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3802001004 |
| 招标内容: | |
|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者 已由 保定市人民政府授权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项目实施机构,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招标人(实施机构)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审核意见的函》(冀发改函【2025】284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25】7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投资补助和债务性资金等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定兴县。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定兴县柳卓乡东侧,与京港澳高速交叉设置枢纽互通,顺接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终点位于定兴县固店村东,与京昆高速交叉设置枢纽互通,预留远期向西延伸建设条件。本项目路线全长 20.083 公里,共设置中桥151米/2座,涵洞6道,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分离式立交4座,桥式通道12道,箱型通道20道,天桥2座,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扩容共用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连接线1条。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40.99亿元。项目投资估算最终以政府部门核准或批准的金额为准。 2.1.3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9年(348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算。包括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 (1)前期及建设期4年(48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 (2)运营期(收费期)25年(300个月),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至项目移交日(即特许经营期满之日)止,除非《特许经营协议》因故提前终止。 2.1.4运作方式: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保定市人民政府授权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 2.1.5特许经营服务范围 由特许经营者承担的本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具体范围是:(1)投资、融资、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设本项目;(2)运营、养护、维护、管理本项目;(3)收取车辆通行费;(4)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路衍经济开发;(5)特许经营期届满无偿移交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5 09:00 至 2025-10-3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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