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济南供电段瓦日线红外热像仪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5YY-305-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济南供电段瓦日线红外热像仪购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5年济南供电段瓦日线红外热像仪购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共1个包件:包件2:红外热像仪购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必须提供2020-2024年内的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中标通知书。
3.1.3.投标者必须提供3年内国内铁路项目供货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最近三年内曾经被国铁集团有关部门通报过质量问题,或者在国铁集团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或者在国铁集团运行中有劣迹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改进合格的证明材料。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1.5.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1.6.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1.7.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8.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9.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3.1.10.投标者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1.报名供应商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经查实,视为串标、围标、按规定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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