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671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各片区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外委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伏(热)产业园区;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东出口光伏园区内);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以东30公里、109国道北侧9公里处;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产业园;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宗加镇(109国道2600公里处南沙滩);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G6高速1989处过街天桥4公里处。 2.2 项目规模: 详见下表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建模并通过调度机构备案,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尾工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性能检测 - 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各片区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外委 (CHDTDZ046/16-QT-67101) : 对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辖德令哈电站、华凌诚泽电站、诺木洪风场、华鼎电站、切吉风场、共和电站开展电磁暂态建模与参数入库工作,投标人必须完成上述场站的电磁暂态建模并与所属调度机构对接完成建模参数入库工作,获得电站所属调度机构的通过证明;同时完成华盈电站的机电、电磁暂态建模与参数入库工作投标人必须完成华盈电站的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并与所属调度机构对接完成建模参数入库工作,获得电站所属调度机构的通过证明,建模工作所需新能源发电机组及无功补偿设备半实物仿真数据、设备封装模型均由投标人负责取得,产生费用最终由双方签证确认结算。最终建模报告必须符合《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青海电网新能源电站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调度字 [2020]23 号)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西北电网新能源场站及新型储能电站发电建模与参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西电调字〔 2024 〕 104 号)文件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性能检测-华电(海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各片区机电电磁暂态建模外委】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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