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扩建工程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天津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扩建工程项目(二次)(工程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1层1-2北侧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23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 76.43(万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36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与空调、消防、综合布线等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公司名称新近变更的企业,应当确保人员资质证书、企业资质证书等与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招标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2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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