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012,586.2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 、 原招标文件中 第 三 章 评标标准及办法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表, 2.2.4(2)评分管理机构评分标准(5分)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 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相应的上岗位证或资格证,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及身份证得5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现更改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提供相应的上岗位证或资格证,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及身份证得5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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